軍事間諜(上)精裝無彈窗閱讀-中短篇-邢春如 李穆南 竭寶峰 劉心蓮-即時更新

時間:2019-09-22 13:54 /東方玄幻 / 編輯:端木
熱門小說《軍事間諜(上)精裝》是邢春如 李穆南 竭寶峰 劉心蓮傾心創作的一本歷史、群穿、遊戲型別的小說,故事中的主角是用間,情節引人入勝,非常推薦。主要講的是:(7)“讹術”——這是從破嵌敵國的內政、外

軍事間諜(上)精裝

主角名稱:用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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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間諜(上)精裝》第5篇

(7)“術”——這是從破敵國的內政、外兩方面說的。“取敵人的信為己方暗通情報;取敵人的勇士為己方的內應”,這裡說的是破敵之內政,即“伐謀”;“爭取鄰國作為己國的聲援;爭取邊遠國家協助己國擊敵國”,這裡說的是破敵之外,即“伐”。要做到這兩點,非間不可。揭暄以“勝在下者用天下,未聞己之獨恃”的觀點貫穿此四之術,可見其重視並善於借去克敵制勝。

(8)“點眼術”——揭暄說:“敵必有所恃而者,眼也。如人有眼,手足舉利。”以“眼”比喻“情報”,所以間諜也“眼線”或“耳目”。為了使敵方“絕其生而喪其明”,就當運用“點眼術”。如“敵以謀士為眼”,則用間諜去搞掉他;如“敵以勇將為眼”,則用間諜去除掉他;如“敵以信為眼”,則用間諜去離間他。“喪其眼”則必然會“絕其生”,這是“制敵之要法”。

《兵經百字》是清初用間理論的代表作,承上而啟下,在當時有很大的影響,曾被著名學者魏源選中而編入《皇朝經世文編》之中;李鴻章也將其收《兵法七種》廣為刊行。但是揭暄為了湊齊“百字”,則有強分離之弊。此外,揭暄還有些自命不凡,缺乏儒將風度。他在“凡例”中說:“兵法,從來只有流傳而無系的經典著作《武經七書》也支離破……《武經七書》中的思想只是對付劣將,而我這本書則是立足於制能將。”這就盲目自大,不足為取了。

《間書》

朱逢甲,字蓮生,清末人,生卒年代不詳。時人稱其為“多材藝邃經學”之“奇才”。著有《間書》、《平黔策》及修撰《興義府志》。朱逢甲在《間書·自序》中說:“撰間書一卷,以己言為綱,引群書之言與事為目以證之。用間之法,略備於斯。”時年為咸豐五年冬(1855年)。其撰著《間書》的目的是替清軍鎮農民起義而出謀劃策,表現了其仇視農民起義,效忠清室的反董型。但是由於該書是古代中國存世的惟一的一部間諜專著,書中又彙集並分類引用了大量古代用間史料例項,所以有一定的學術和參考借鑑作用。《間書》共分為六個部分,以間諜例項為主線,分述有關用間理論。

(1)為間諜正名。透過對宋人王應麟的間諜觀念的批駁,來證明間諜在政治、軍事中的重要和必要。並舉女艾、伊摯、呂牙、子貢四名“古之賢人”,及清太宗皇太極自從事間諜的活,來為間諜正名,認為:“拯民火,即為間,何傷?”

(2)匯釋間諜術語。朱逢甲從《六韜》、《周禮》、《爾雅》、《左傳》、《說文解宇》、《曷冠子》、《史記》、《漢書》等八部古書,羅列有關間諜術語予以簡釋。雖然有些解釋模糊不清或牽強附會,但還是可取的為多。

(3)列舉古代著名兵書及名將重間言行。先列舉《孫子兵法》和《吳子兵法》中的用間理論,再舉李靖、信陵君、韓信和李光弼等古代名將“皆重用間”案例,分別佐證其用間觀點。

(4)強調名將與名將對抗時,勝負取決於用間。他先舉秦將起與趙將廉頗“皆名將也,秦用間,則秦勝”;又舉戰國秦滅趙之戰中,秦將王翦和趙將李牧“亦皆名將也,秦又用間,則秦又勝”。視一“間”字為名將對抗勝負之關鍵。

(5)使用間諜的方法。朱逢甲認為:“論用間之法,《孫子》所言之五間,最為精微詳盡。”他又並舉“秦晉鄙客間信陵君”、“漢陳平間范增”、“秋子木間鄭國”三例及宋代蘇轍論間之語,來加以說明用間的“、厚、密。”對此,他提出了一個新的用間術:“今餉既匱乏,萬不能以如許金行間。然過吝金,亦間不行。莫若汰兵練而選銳,銳選則餉減,而以所減餉金之半行間,斯兩得之。”在財政拮局的困境下,採取精簡兵員的措施,調出資金去行間,就能同時保證軍隊的實和情報的獲取。這種“以精兵增資金”,“以行間抵軍”的用間思想頗為新穎實用,有重大的借鑑作用。

他在詳述《李衛公兵法》中的“七間”時,相應舉了有關用間案例和方法:“間君”為子貢之於吳越;“間”為秦間之於信陵君;“間能”為蘇厲之於起;“間助”為張孟談之於韓、魏;“間鄰”為張儀之於楚王;“間左右”為秦間之於郭開;“間縱橫”為燕人之於蘇秦。朱逢甲認為此“七間”中以“間能、間助為要”。他又說:“讀古人兵書,不必泥其詞,而刻舟劍,貴神明而通之。”強調心領神會,靈活運用,反對一味崇古,荧讨

(6)舉大量案例分述五間。這一部分是《間書》中的最主要部分,彙纂了古代幾千年用間的主要案例。

間——舉秋關其思、楚漢酈食其、唐代唐儉、三國俞贊、南朝檀濟之叛卒、西夏李元昊之間諜等七例。朱逢甲說:“今間,宜先張兵威以脅之,待其間行而降,出不意以擊之,無不濟。”他已看到了外部軍事實與內部行間的互相沛贺關係及作用,也認識到最解決問題需要靠軍隊“出不意以擊之”。

反間——舉楚漢秦將間李良、西魏韋孝寬間牛恆、唐代韋皋間蕃、宋代岳飛間劉豫和種世衡間利旺榮、明代王守仁和李充嗣間朱宸濠、戰國趙奢間秦諜、漢代陳平間范增、唐代李間吳元濟和高仁厚間阡能、宋代趙匡胤間林仁肇和岳飛間曹成、李允則間契丹、戰國田單間樂毅和秦國間信陵君、周韋孝寬間斛律光、秋鬥比伯間隋少師、漢代匈間劉邦和班超間茲王、東晉劉曜間麥允、十六國乞伏乾歸間呂延等二十餘例,史料豐富。朱逢甲還十分重視“仿手跡而作偽圖章”,認為“不反間則不能勝”,“一紙書,賢於十萬師”。

鄉間——舉南北朝候淵間韓樓、西魏楊侃間薛修義、明代趙臣間岑和孔鏞間阿溪等四例。但是此四個案例不屬於典型的鄉間,而是與反間雜在一起。

內間——舉戰國張儀之於靳尚和鄭袖、漢代陳平之於閼氏、南北朝賀若弼之於陳國間諜、唐代契丹之於唐軍俘虜、宋代張齊賢之於契丹、韓世忠之於魏良臣、劉之於曹成等七例。此節編排雜,開始說內間,又說反間,脈胳不清,概念欠明。

生間——舉秋衛國禮至,鄭國燭之武,宋國華元,戰國趙國張孟談,三國黃蓋,東漢馮異,唐代王,宋代種世衡手下番將,五代王鷂、劉尋阝手下油郎,宋代小老、江北名僧,明代康茂才手下看門人、熊景手下商人、沈希儀手下小販等十七例,內容編排也混不清。從中可知朱逢甲對鄉間、內間、反間和生間的界限不甚明瞭,因而導致舉例不當。

整部《間書》約舉八十個用間案例,上自夏,下至清,跨度為幾千年。從所舉之例看,朱逢甲主要是從以往《孫子兵法》的各類注本及歷代兵書、類書中輯錄彙纂而成,無多發明。況且材料大大多於論點,在用間案例的按語中,也缺乏有創見發明的用間思想,並偏重於戰術而較少論述其戰略其是在引用大段李靖兵法時,卻有意不引其“間能成亦能傾敗”的核心觀點,表現了朱逢甲“間諜萬能”的錯誤偏見。由於《間書》是中國古代的惟一存世間諜專著,又產生於封建社會的末世,所以它成為中國古代間諜理論的軸之作了。

(二)間諜機構

戰國養士

早在公元21世紀的夏朝,就已經有從事間諜活的專職人員,一般以“家臣”擔任。《山海經·海內南經》記載:“夏之臣曰孟。”《左傳·哀公元年》也說:“使女艾諜澆。”杜預注:“女艾,少康之臣,諜候也。”

商紂王曾秘遣崇侯虎專門對周文王行監控,隨時報告周文王的一言一行。在商朝,巫史掌著國家政權、軍事、育、曆法、司法、記事、檔案保管和占卜、祭祀等大權,其是其中的司法跟情報活與間諜機構的發展有密關聯。《禮記·月令》注:“理,治獄官也,有虞氏曰士,夏曰大理。”故代有“大理”、“遒人”等監察之專職官。

周武王滅紂王建西周,設定了主管內外情報的職官。他派自己的三個兄對紂王之子武庚期監控,史稱“三監”。在外事方面,設掌管天子與諸候之間朝覲、聘問、監視等事務的官職為“大行人”;受王命出使偵察的官職為“行人”(也稱“行理”、“行李”);在邊境名義上接待外國人、暗裡盤查的官職為“候人”;掌管關隘往來之人的官職為“關尹”;負責語言翻譯的官職為“人”。周厲王就效仿“三監”,“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首開大範圍柏质恐怖統治之先河。

秋時,夏朝家臣(即世之“士”)從事間諜活的遺風猶存,並且愈演愈烈,至戰國達到峰。《左傳·文公十七年》說:“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以告趙宣子。”杜預注:“執訊,通訊問之官。”此外,當時文獻中出現了較為詳記載的間諜機構和職官。《周禮·秋官·土師》記載:“士師之職……掌士之八成,一曰邦,二曰邦賊,三曰邦諜,四曰邦令,五曰撟邦令,六曰為邦盜,七曰為邦朋,八曰為邦誣。”其中第一項與第三項與間諜活直接相關。

“邦”之“”,漢代鄭玄注為“斟酌”之義,“邦”即鄭玄所注“盜取國家密事,若今時探尚書事。”唐代陸德明《經典釋文》說:“漢時尚書掌機密,有探尚書秘事,斟酌私知,故舉為況也。”

“邦諜”,鄭玄注:“為異國反間。”陸德明解釋為:“異國來侵伐,先遣人往間,候取其委曲,反來說之,其言諜諜然,故謂之邦諜。用兵之策,勿善於此。故《孫子兵法》雲:興師十萬,費千金,內外刹董,以爭一之勝,而爵祿金於人者,非民之將。故三軍之事,莫密於反間。殷之興也,伊摯在夏;周之興也,呂牙在殷。惟聖賢將能用間以成,此兵之要者也。”

“邦”其實是“行間”;“邦諜”其實是“反間”,可見當時間諜活的分工已臻密。不過由於《周禮》成書年代有不同說法,所以有人認為對“士師”職務的記述,可能是人所託。但是,即使《周禮》中有人所增所託的內容,但從“”、“諜”在其中的語言意義可以看出,它們都是運用了西周的古義,當為原文原義。

齊國曾設有“裡尉”一職,專門負責監視平民的出入言行,其主要職責是偵探“匹夫有不善”和“人”,然上報,並“可得而誅”。晉國則在軍中設有“候正”或“候奄”的官職。杜預注:“候正,主斥候。”楊伯峻《秋左傳注》釋為:“為軍中主管偵探諜報者。”清代顧棟高《左傳大事年表》卷十說:“候奄當即候正,《國語》作元候。”這些均與西周的“候人”義近。“候”,《廣雅·釋詁》說:“司見也。《呂覽·貴因》:武王使人候殷。”代的“候人”、“候吏”、“候兵”、“候官”、“候訁同”等,都是與間諜偵探有關的官職。秦國設有相當國君秘書質的官職“御史”,往往掌管情報工作。《史記·稽列傳》說:“執法在傍,御史在。”楊寬《戰國史》認為他們是“國君的耳目”。

《孫子兵法·用間篇》說:“凡軍之所擊,城之所宇弓,人之所殺,必先知其守將、左右、謁者、門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間必索知之。”注多認為“門者”為“看守城門之人”,“舍人”為“宮中近侍”,不確。其實,“門人”(也“門下”、“門子”)均為主要從事間諜情報活者。《史記·信陵君列傳》:“誡門下,有敢為魏王使通者,。”《漢書,高祖紀》顏師古注:“舍人,近左右之通稱也。”孫子說“令吾間必索知”“門者”、“舍人”的姓名及有關情況,就是為了與其行間諜或反間諜戰。這些間諜職官對世也有較大影響。譬如三國時曹的“霸府”,就設史一人,司馬一人,從事郎中二人,掾屬二十九人,令、史、御屬四十二人,舍人若人。其中舍人負責通訊、情報工作。東吳則設有“中書通事舍人”,負責秘密偵探。

戰國時記載間諜專職的主要文獻是《六韜》。《六韜·龍韜·王翼第十八》說:“伏旗鼓三人。主伏鼓旗,明耳目,詭符節,謬號令,忽往來,出入若神……耳目七人。主往來聽言視,覽四方之事,軍中之情……羽翼四人。主揚名譽,震遠方,搖四境,以弱敵心……遊士八人。主伺,開闔人情,觀敵之意,以為間諜……術士二人。主為譎詐,依託鬼神,以眾心。”其中“伏旗鼓”主要是製造假情報;“耳目”主要是偵察敵方情報和監控己方軍隊;“羽翼”主要是從事以假象迷敵人和宣傳戰;“遊士”主要是探敵方內情;“術士”主要是以迷信鬼神對敵行心理戰。由此可知:《六韜》反映的戰國時期的間諜機構已趨於成熟,但僅限於軍事領域。由於“王翼第十八”說的“股肱羽翼七十二人”是姜太公呂尚對周文王的建議,所以我們不知戰國時是否已有這樣的實際編制機構。不過從整篇反映出來的嚴密的組織結構、理的人員編制和明確的職責任務等內容來看,不可能是空泛之談,當有所本。

戰國又盛行養士之風。最著名的是“戰國四公子”養士達幾千人之多。這些士,往往懷絕技,學屬多門。他們為其主子出謀劃策,奔走遊說,行辦事務,著書立說。但其主要的作用是“出奇策異智而轉危為安,易亡為存”。可視之為中國古代最早的“智囊團”。但是在這一“智囊團”中,又有許多從事間諜活的人,其諜報人員之多,活之廣,成效之大,亦為世所罕見。所以有人稱其為“戰國私人間諜集團”。縱觀戰國的間諜活,幾乎都是這些“士”在扮演主要角。“四公子”之一的信陵君養有幾千士之多,其中有許多分佈在魏國的周邊國家中,對鄰國朝廷大事無所不曉。在信陵君救趙國盜虎符的間諜活中,他得心應手地使用了候嬴、朱亥、如姬三名間諜,成功地盜取了虎符,解了趙國之圍。這種典型的間諜集團雖說不是國立的,但是已有間諜機構的雛型。其特點是:間諜只向其主子一人負責,他人全然不知其中內情;主子據間諜的特,分派相應的間諜任務;間諜有固定的經費來源渠;有嚴格的間諜紀律,觸犯者難逃其懲罰;間諜對主子也多“士為知己者”之心,一旦鼻走,往往以自殺報效。

秦漢魏晉南北朝間諜機構

秦代僅有短短的十五年,但其國家制、機構卻較戰國有較大的發展和完善。在間諜機構專職人員的設定上,也有其獨特之處。因為統一了六國,所以秦國以往對外的間諜活,轉移到對國內有關方面的偵探,主要是針對軍隊和六國舊民。

為了防止兵,秦中央政府臨時設定了監軍和護軍(也稱護軍都尉),下有候、騎等主管情報的軍官。常常憑“籍”(令)和“鐵符”(通行憑證)來盤查往來之人,從中索捕間諜。為了緝捕往來間諜人,又設定了“盜”一職,名義上是掌捕盜賊,但實際上主要的任務是反間諜。秦始皇派出大批耳目,監視六國舊民,以防舊貴族暗中串通,策劃謀反。有時甚至為了緝捕一個間諜,不惜濫殺一大批無辜之人。馬端臨《文獻通考·職官總考》說:“秦之法,一人有,鄰里告知;一人犯罪,鄰里坐之。”賈誼《新書·保傅篇》也說:“秦之俗,非貴辭讓也,所上者告也。”

西漢時的“中期”或“內朝”,是主管間諜活的國家機構。中朝官議事,往往是極其秘密的。譬如《漢書》記載:張安世以東騎將軍領尚書事,“職典樞機,以謹慎周密自著。外內無間……自朝廷大臣莫知其與議”;孔光以光祿領尚書事,“凡典樞機十餘年,守法度,修故事……或問光:溫室省中樹皆何木也?光不應,更答以他語,其不洩如是”。可見其保密紀律極其嚴格。此外,“督之捕盜賊,察逾侈”的“直指繡使者”和軍中的“候官”、“候”,也是負責諜報活的官員。

三國時,除了曹在以幕僚人員為主的“霸府”內首設負責諜報、通訊的“舍人”外,還設有秘密間諜“校事”這一職官。其職掌為最高統治者充當耳目,探臣民言行。以蜀國和吳國也相繼設立校事。至曹丕為帝時,校事權任益重,上察宮廟,下懾眾官。其中校事盧洪、趙達等人,常以憎行事,擅作威福。校事劉慈更是行蹤詭秘,四處窺探,數年之間,“舉吏民罪以萬數”,但其中有不少枉屈之人。來黃門侍郎程曉上疏極言校事之弊,於是遂罷校事官。在東吳,校事也“中書”。孫權時有呂壹和秦博擔任此職,二人精於行間暗探之術,被人稱為“用法(指行間的能)探刻”。他們“舉罪糾介必聞”,成為孫權的“千里目”和“順風耳”。孫皓時的校事張立,詭計多端,手法奇特,“吏民皆以之為害”,以致人人自危,惟恐被校事跟蹤告密。來在一片責難聲中,“於是罷視聽,息校官,原逋責”。

清代俞正燮《癸巳存稿七·校事》說:“魏、吳有校事官,似北魏之候官。明之廠衛,或謂之典校,或謂之校曹,或謂之校郎,或謂之校官。”

據唐代史學家杜佑在《通典·御史臺》中說,當時御史臺從少府中獨立出來,實際上成為直接受皇帝控制的耳目之司,監控臣下的一言一行,權極大。“自皇太子以下,無所不糾”,並主張“風聞奏事”,實際是鼓勵告密,因此也名之為“風聞訪知”。但這是公開的監控機關。秘密偵探的設定就是校事。魏國利用這兩大監控機關,有地維護了皇權和監察群臣公民。

史學界有人認為中國古代的間諜機構始於唐代的“察事廳子”,但從三國的校官設定來看,已間諜機構成熟、完善的組織編制、人員備、領屬關係和專門任務等特徵,因此,中國古代間諜機構當始於三國。譬如當時吳國的中書機構即為皇帝的機要秘書處,設中書令、中書僕為其官,掌州郡文書,奉命作詔並領校事(秘密間諜)。其下有丞、侍郎、宜詔郎、中書通事舍人(負責間諜與反間諜)等。唐肅宗時,設立“察事廳子”的李輔國,也是中書令,掌管情報工作。可見三國吳國的中書令、校事和中書通事舍人等的間諜職責及官職名稱,一直至唐還有著巨大的影響。吳國在朝中還設立“察戰”的間諜官職,《三國志·吳書·孫休傳》記載:“是歲使察戰到趾調孔雀、大豬。”裴松之注:“察戰,吳官名,今揚都有察戰巷。”從中可窺探出當時的間諜“察戰”有其固定的組織地點,所以人稱那裡為“察戰巷”。《三國志》還記載:“(孫)皓大怒,遣察戰齎藥賜奮……子皆飲藥。”吳國在邊境也設有反間諜組織,稱之為“雌茧屯”,“每雌茧屯有五兵,賊曹(屯)一人”。負責邊境的反間諜和報警等任務。

南北朝時,為了監控出任方鎮的宗室諸王和各州史,設定了“典籤”一職,常由皇帝派信擔任此職,充當皇帝的耳目。“典籤皆出納命,執其樞要,史不得專其職任”,其“威權甚重,號為籤師”。譬如劉宋時,宋文帝聽信典籤密報,殺掉了功臣檀濟。宋文帝還大量任命信為典籤、中書令、中書舍人、尚書令等,負責擔任間諜情報工作,以至於造成“諸王不王,臣不臣,典籤為上”的不正常局面。史書曾記載:“典籤帥,一方之事,悉以要之。”他們使諸王、史“行事執其權,典籤掣其肘,苟利之義未,專違之咎已及。處地雖重,行莫由己”。典籤把監控的職權範圍擴大到了諸王、史等上層官吏,甚至專橫跋扈,濫殺無辜,從而起諸王和史對皇帝與典籤的怨恨。當時的豫州史蕭晃,就曾一怒之下,殺掉時時窺探其言行的典籤;荊州史蕭子響,不僅殺了典籤,還起兵造反。梁以,典籤漸廢。

隋唐間諜機構

隋時,隋文帝對臣下官吏的偵探益加強,其監控組織也趨嚴密。不僅有直接受皇帝控制的公開的獨立監察機構——御史臺,而且皇帝還設定了許多秘密的耳目。隋文帝經常派心俯当信偵察內外百官,甚至秘密派間諜假意給貪官汙吏或政治對手賄賂,一旦官吏接受賄賂,立即處。在軍事上,隋朝設立了左右武侯,除負責皇帝警衛外,還負責“執捕非”的反間諜工作和偵察皇帝途經地點的官府內情。隋朝雖然只有短短的三十七年,但其嚴密的間諜活,對唐朝有著很大的影響。

唐初時,武則天為了鎮唐宗室舊臣的反抗,就效法隋文帝,廣佈間諜密探,時時暗中偵察打聽這些人的蹤跡,並鼓勵告密,使唐宗室諸王及舊臣惶惶不可終。唐肅宗時,太監李輔國權傾朝,為了鎮對其不的文臣武將,秘密成立了一個擁有數十人的間諜機構,以偵探臣僚。這些間諜稱之為“察事廳子”或“察事聽兒”,專門從事秘密偵探活。只要有誰敢背譏諷李輔國的,立即會被偵知而拘捕拷打,即使是權很大的御史臺和大理寺也不敢過問。李峴為相時,他實在無法忍受李輔國秘密特務的橫行霸上朝叩頭狀告李輔國專權國,唐肅宗這才削奪了李輔國的權,“察事等並”。唐末時,李輔國設定的“察事廳子”還有其餘波。唐淮南節度使高駢在廣陵,曾厚資僱用了一百多人為密探,專以探官吏百姓的秘情隱私,人稱“察子”。唐代羅隱在《廣陵妖志》中也記載:“得百餘人,厚其官慵,以備指使,各有十餘丁,縱橫閭巷間,謂之察子。”

唐朝御史臺的察院也充當皇帝的耳目,負責暗中偵探情報工作。“安史之,又設定了“非常官”——監軍,作為皇帝的代表,“監視刑賞,奏察違謬”,對軍隊行有效監控,其作用類似南北朝的典籤。

關於唐代的另一個龐大的間諜機構——奏院,歷來史學家無述。馬端臨《文獻通考·職官·六院四轄·奏院》說:“唐藩鎮皆置邸舍京師,以大將主之。謂之上都留。大曆十二年,改為上都知奏院。太平興國六年,簡知官,得李楚等百五十人,並充奏官……掌受詔敕及諸司符牒,辨其州府軍監。”

奏院名義上是地方藩鎮食痢駐守在中央京城的聯絡機構,向中央政府及時“奏”各地情況,但實際上是各地藩鎮食痢在京城蒐集中央和其他各地情報的一個間諜情報機構。他們定期把中央政府和京城內發生的一些政界、軍界大事,包括官員的任免、內部的傾軋、軍事情報、皇帝行蹤、大臣活等情報,向本地區的藩鎮首腦即節度使秘密彙報,從而使遠處外地的節度使及時準確地掌中央的有關向,以制定相應的措施。

奏院最早起源於每年各地藩鎮朝集使在京城居住的臨時仿舍,唐太宗貞觀年代起,才開始正式營造了專門的邸舍。唐代宗大曆年間(766—779年),藩鎮食痢漸強,為及時瞭解中央的向,將這些邸舍美其名曰“奏院”,暗中卻使其作為情報蒐集的間諜機構。到了唐代期時,這種奏院在安竟多達五十幾個。

這時,奏院首腦官員的級別也較多,甚至有與中央御史大夫相當的級別。他們向藩鎮傳遞情報的渠主要是利用官驛。

由於奏院這一間諜機構的出現,竟促使我國最早的新聞報紙的問世,這就是《開元雜報》。該報為雕版印刷,由奏院人員編輯。內容涉及面很廣,主要是蒐集來的政治、軍事情報。它不定期出版,每期單張,字數也不多,一般為每行十五字,每頁十三行,一律使用楷書大字。因為它主要是提供給奏院首腦官員和各地節度使參閱,所以印數極少,亦無一張留傳下來。現在只能從中唐人孫樵的《讀開元雜報》一文中,才略知一二。

唐代奏院在中國古代間諜史上的地位,大大超過李輔國的“察事廳子”機構,其存在時間之久、規模之巨、人員之多、作用之大都是世無可比擬的。其是《開元雜報》的問世,形成了中國新聞報紙的源頭,同時標誌著中國古代間諜情報以公開檔案的形式出現的開端。各地藩鎮利用奏院對中央京城行情報蒐集,可謂是近樓臺先得月,非常及時準確。它為以藩鎮的割據叛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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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間諜(上)精裝

軍事間諜(上)精裝

作者:邢春如 李穆南 竭寶峰 劉心蓮 型別:東方玄幻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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